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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創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管、經、文多學科相互滲透,具有鮮明工程實踐特色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由北京化工學院二分院、北京石油化工專科學校發展而來,1992年更為現名,2000年由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劃轉北京市管理,先后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北京化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等高校全過程聯合培養研究生,2011年依托“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成為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高校,2018年獲批北京市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校秉承“崇尚實踐、知行并重”的辦學理念,堅守“團結、勤奮、求實、創新”的校風,傳承實踐育人的辦學特色,全力打造新時代首善之區工程師搖籃,建設特色鮮明高水平應用型大學。
學校是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試點高校,并于2012年加入CDIO國際合作組織;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高校、北京市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資格高校。
學校是北京市“一帶一路”國家人才培養基地,獲得多項北京市留學生獎學金項目資助。開設國際會計師(ACCA)實驗班、“中法工程師班”。獲批“北京市高等學校菁英獎學金”項目,每年都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本科生到歐美高校訪學研修;每年還組織本科“十佳學生”和“十佳提名學生”赴國外交流。學校全方位推進開放辦學,培養學生的全球視野和跨文化溝通、交流、合作能力。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牢牢把握政治性、根本性、戰略性、敏感性要求,全力融入首都高等教育發展新格局,堅持首善標準,堅定內涵式高質量發展之路,全力打造新時代首善之區工程師搖籃,加快建設特色鮮明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2、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一流本科專業名單
序號 專業名稱 等級 年度 1 機械工程 國家級 2019 2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國家級 2019 3 化學工程與工藝 國家級 2019 4 自動化 國家級 2020 5 制藥工程 國家級 2020 6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國家級 2020 7 能源與動力工程 國家級 2020 8 環境工程 國家級 2021 9 會計學 市級 2020 10 市場營銷 市級 2020 11 旅游管理 市級 2020 12 會展經濟與管理 市級 2021 13 材料科學與工程 市級 2021 14 機器人工程 市級 2021 15 物聯網工程 市級 2021 16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市級 2021 17 生物制藥 市級 2021 18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市級 2021 19 人力資源管理 市級 2021 3、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網友評價
1、石化工科比較強
2、我是學機械的,就業還是不錯。
3、你好,我就是石油化工學院的學生,是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的。這個學校的校風還算不錯
4、學校最好的是機械和化工學院,信息的自動化也不錯,大一時可以申請轉專業
5、學生培養的硬件設施都比較先進。 住宿上:4人間。上鋪床,下鋪桌子,住宿條件基本和別的學校一樣。
6、我08年畢業生,覺得母校還可以吧,各項設施非常齊全,無論是圖書館,教室,在北京高校里面都還是不錯的,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是一所理工科為主的學校,里面的機械,化工找工作還可以
7、石油行業是個壟斷行業,又是名牌大學,就業和前景應該都不錯
8、學校就是以理工科為重點的,每個專業都不錯,真的,學習氛圍很好,所以不管哪個專業,只要是好好學,都不錯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稱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以下稱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第三條 學校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致力于建設特色鮮明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對達到相應標準的學生,學校依據《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本科學生學習管理規定》頒發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授予學士學位。學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并重,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7個,是北京市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第四條 學校法定注冊地為北京市大興區清源北路19號。設有清源、康莊、燕山三個校區。清源、康莊兩校區均位于大興區,相距約2公里,是學生的主要學習生活場所;燕山校區以承擔學生的實習為主。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統籌考慮社會需求、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進行編制。與此同時,學校執行上級指令計劃(少數民族預科、新疆高中班等)。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列入核定的年度招生總計劃內,高水平運動員錄取人數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第十條 學校預留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1%的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規則1.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的規定。
2. 學校各專業錄取時不限定男女比例,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3. 學校在提檔和確定專業時,均承認教育部及招生省份對于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政策性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適用于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4. 學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年度招生計劃進行錄取,參照招生省份的生源情況和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5. 對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對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一般不退檔,如考生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將按照錄取情況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總分同等條件下的考生,學校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成績,優先錄取單科成績高者。
6.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須滿足我校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學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
7. 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招生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其中“外培計劃”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成績不低于110分。
8.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當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執行,學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9.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規則參見當年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1. 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主要為大學英語,同時學校開設有大學日語。
2. 各專業錄取的健康要求原則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執行。
3. 新疆高中班民考漢考生按錄取專業入校學習。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學校收費按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學生一律按學年交納學費和住宿費,學費為每生每學年4200~5000元,詳見各省招生專業目錄,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750~900元。若國家、北京市調整學費、住宿費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勤、減、免、償”八位一體、互為補充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有關程序按國家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要求到校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第十六條 學校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1292235/2236,18618229115/912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雙休日、節假日及錄取期間除外)
學校網址:https://www.bipt.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s://zhaosheng.bipt.edu.cn
本科招生電子信箱: zhaosheng@bipt.edu.cn
本科招生微信公眾賬號: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招辦(biptzs)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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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招生信息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開設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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